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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提高医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各区县政府)
  六、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范围
  依据国家和省政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综合考虑公立医院功能定位、医疗保障基金承受能力以及市、县(区)财政能力、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承受能力等因素,积极稳妥地整体推进全市公立医院改革。其中,市级综合医院要以内部运行机制改革、重点学科和信息化建设、对口协作机制等为重点,县(区)级医院要以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医疗质量和急救水平、提升三级医疗服务网的龙头作用等为重点,中医、民族医医院要以加强中医特色专病、专家、专药建设、与基层建立中藏医药分工协作机制等为重点,积极探索改革试点经验。
  七、公立医院改革的组织领导和方法步骤
  (一)组织领导
  全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由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具体指导、协调,卫生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省市联动。
  1.市政府成立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领导和统筹协调、指导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2.加强部门配合。根据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和本《方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在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认真制订相关配套措施(方案),于6月底前上报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跟踪效果评价。由卫生部门牵头,发改、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参与,定期开展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效果评价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二)试点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5月-7月)。学习、领会并宣传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关于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精神。确定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范围。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文件,上报《西宁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7月-12月)。召开启动会,组织实施。市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随时进行检查指导和跟踪效果评价,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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