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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徐州市教育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安保处,具体负责市教育系统构筑防火墙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资料收集上报工作,定期开展考评,考评成绩纳入年终综合考评成绩,定期向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教育行政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
  1、落实组织领导责任。定期召开有关消防工作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适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对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整改;在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消防知识和消防培训。
  2、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工作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将“四个能力”建设纳入行业系统管理内容,做到消防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并加强消防安全源头控制,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落实安全监管职责,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3、落实设施建设责任。要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对消防设施不能满足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需要的,要及时增建、改建、配置或进行技术改造,不断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环境。
  4、落实检查考评责任。把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纳入年度工作检查考评内容,签订《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责任书》,不定期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开展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1、进一步提高排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组织网络,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单位9月10日前上报消防安全组织网络;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巡查,落实教职员工岗位消防责任;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限期消除。
  2、进一步提高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按职责分工,及时到位,进行有效处置。
  3、进一步提高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师生普遍掌握火场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路线和引导人员疏散程序。要根据实际,配备相应的火场疏散逃生装备、器材。要明确疏散引导人员,建立消防“两支力量”,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及时组织在场师生安全疏散。
  4、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校外安全辅导员培训等形式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在师生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使师生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的要求。将消防安全教育内容纳入教学课程之中,提高消防安全教育的普及率,结合学校幼儿园的特点制作消防安全标志或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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