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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关于批准许学诚等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关于批准许学诚等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新职称办〔2010〕63号)


哈密地区、阿勒泰地区、乌鲁木齐市人事局职改办,自治区文化厅、喀什师范学院人事(职称)部门:
  根据《文化部职改办关于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的通知》(职改字〔2010〕29号),经审核,批准许学诚等5位同志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09年12月31日起计算。

  附件: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附件:
获得自治区相应专业高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一、自治区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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