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各级各有关部门在组织客运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要及时加强对开展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督导工作要严肃认真,深入细致,确保实效,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厉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迎接市(州)交叉检查和省级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市安办联系人:唐建忠
电话:2376845,电子邮箱:601045087@qq.com 。
附件:1.县(市、区)交叉检查组安排表
2.市督查组安排表
3.检查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统计表
二○一○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县(市、区)交叉检查组安排表
组 号
| 检查组
| 被检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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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组
| 达 县
| 万源市
|
第二组
| 通川区
| 大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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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组
| 大竹县
| 宣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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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组
| 渠 县
| 达 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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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组
| 万源市
| 通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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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组
| 宣汉县
| 开江县
|
第七组
| 开江县
| 渠 县
|
备注:1.市级水、陆交通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由市运管处、市海事局负责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