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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客运交通安全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


  2.交叉检查组由各县(市、区)交通局牵头,公安、安监、监察、工会参与(各派1名中层以上干部,公安部门必须是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的大队领导),组成联合检查组。

  3.各组要将检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单位、联系电话)于8月22日前报市安办(传真电话:2180126)。

  4.对各县(市、区),至少抽查3个乡镇、2个客运站、20台客运车辆、5条重点线路、2个渡口码头(交叉检查组要明确客运站、农村城镇的检查内容)。

  附件2:
  市督查组安排表

组 号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被检查地区

第一组

市安监局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达县、通川区

第二组

市交通局

市政府督查室、市公安局

万源市

第三组

市监察局

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宣汉县、开江县

第四组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市总工会

大竹县、渠县


  备注:1.牵头单位派1名领导任组长,参加单位至少派1名科级干部参加。各牵头单位要将本组检查人员名单(姓名、性别、职务、单位、联系电话)于8月20日前报市安办(传真电话:2180126)。

  2.对各县(市、区),至少抽查3个乡镇、2个客运站、10台客运车辆、3条重点线路、2个渡口码头(督查组要明确客运站、农村城镇的检查内容)。

  附件3:
  检查客运交通安全工作统计表

  被检查县(市、区):       检查时间: 月 日至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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