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保险费率。根据我区相关品种多年平均损失率,并参照其他试点省份的基本水平,试点期间各品种保险费率分别为:温棚4%,马铃薯良种5%,小麦、水稻、玉米、葵花、压砂西瓜、脱水蔬菜、番茄、苹果、葡萄、枸杞、红枣均为6%。
4.保险期限。温棚自签订保险单起一年;种植作物从种植或移栽起至产品成熟收获止;林果产品从生长起至产品收获止。
5.保险责任。种植业、林果业保险责任为人力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投保农作物造成的损失。
(1)自然灾害。暴雨、洪水(政府决定的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雷击、地震、冰雹、冻灾、旱灾、连续降雨、花期沙尘暴等。
(2)意外事故。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6.保费承担。小麦、水稻、玉米、葵花中央财政补贴40%,自治区财政补贴40%,投保人缴纳20%;其他品种自治区财政补贴50%,市县区财政(包括农垦局国有农场,下同)补贴30%,投保人缴纳20%。
(二)养殖业保险。
1.投保方式。一般以养殖户为单位进行投保。以养殖场或园区组织养殖户统一进行投保的,自缴保费给予一定的优惠。成年奶牛和肉牛的基础母牛,一次投保100头以上200头以下的,自缴保费优惠4%;一次投保200头以上500头以下的,自缴保费优惠5%;500头以上的,自缴保费优惠6%。能繁母猪、肉羊种羊和基础母羊,一次投保100头以上200头以下的,自缴保费优惠3%;一次投保200头以上的,自缴保费优惠4%。一个保险期内没有发生理赔事项的,下一个保险期自缴保费可以再优惠2%。
2.保险金额。养殖业保险金额按照保险标的的生理价值(包括购买成本和饲养成本)确定。成年奶牛按照畜龄、产奶量和市场价格差异区别投保,每头奶牛保险金额分为5000元/头、6000元/头、7000元/头三个档次,由奶牛养殖户和保险公司具体协商确定;后备奶牛3000元/头,能繁母猪1000元/头,肉牛的基础母牛2500元/头,肉羊种羊2000元/只,基础母羊500元/只。
3.保险费率。养殖业保险费率均为6%。
4.保险期限。自签订保险单起一年。
5.保险责任。养殖业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以及政府强制扑杀所导致的投保个体直接死亡。
(1)重大病害。①奶牛:口蹄疫、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牛焦虫病、炭疽、伪狂犬病、副结核病、牛传染性鼻气管炎、牛出血性败血病、日本吸血虫病。②能繁母猪:猪丹毒、猪肺炎、猪水泡病、猪链球菌、猪乙型脑炎、附红细胞体病、伪狂犬病、猪细小病害、猪传染性萎缩性鼻炎、猪支原体肺炎、旋毛虫病、猪囊尾蚴病、猪副伤寒、猪圆环病毒病、猪传染性胃肠炎、猪魏氏梭菌病、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及其强制免疫副反应等。③肉牛基础母牛:炭疽、创伤性网胃炎、急性瘤胃鼓气。④肉羊种羊、能繁母羊:巴氏杆菌病、炭疽、口蹄疫、气肿疽、焦虫病、链球菌病、羊痘、羊快疫、羊坏死杆菌病、羊猝狙、羊黑疫、羊肠毒血症、传染性胸膜肺炎、支原体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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