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盐政发〔2010〕180号)
亭湖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盐城市亭湖区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10〕47号)精神,同意你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如下:
一、同意撤销亭湖区永丰镇、新兴镇,将原永丰镇、新兴镇所辖区域合并设立新的新兴镇,镇政府驻新兴集镇迎宾路8号。
二、同意撤销亭湖区青墩镇、南洋镇,将原青墩镇所辖区域和原南洋镇所辖黄海、盐东、盐海、曙光、高产5个居委会及民航、东团、三洼、新洋4个村委会区域合并设立新的南洋镇,镇政府驻南洋集镇盐黄路26号;以原南洋镇所辖新民、光荣、双林、南映、界河、蔡尖、巨丰、江西、东滩、民生、中舍、北舍、凤洋、新港、民联、绍林16个村委会区域设立新城街道办事处。
三、同意撤销亭湖区伍佑镇,以其原辖区域设立伍佑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划调整后,新兴镇行政区域面积100.72平方公里,人口8.52万人,辖4个居委会、22个村委会;南洋镇行政区域面积131.6平方公里,人口9.07万人,辖6个居委会、22个村委会;新城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94平方公里,人口4.45万人,管理16个村委会;伍佑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面积44.6平方公里,人口3.23万人,管理2个居委会、8个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