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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兰政办发【2010】2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紧急通知》(甘政办发电〔2010〕8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安全度汛。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今年以来,天气情况复杂多变,城市防洪形势十分严峻。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防洪工作体系,全力做好当前城市防汛工作。
  二、完善预案,加强演练。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条条保证”的防汛原则,抓紧完善防洪应急预案,认真组织落实城市防洪排涝抢险队伍,做到定领导、定任务、定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险情进行演练,不断增强抢险能力,确保有能力完成汛期的应急、抢险等突发任务。
  三、加强督查,确保安全。一是重点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检查,对易受洪水侵袭、雨水浸泡的市政道路、桥涵和城市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设施进行必要的维护加固,确保重点公用设施的正常安全运行和居民正常生活。二是全面检查危房、学校、工厂、仓库、趸船、公共场所的安全状况、加固措施和紧急疏散预案落实情况,对存在防洪安全隐患的要提出要求,限期整改。三是全力做好河洪道清淤疏浚和排水管道检查工作,确保防汛设施正常运转。四是加强对在建工程防洪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地内基坑、边坡以及塔吊和脚手架等重点部位和设施的防洪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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