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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深化高校后勤改革建立新型高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意见的通知


  (六)规范后勤服务收费制度。在明确学校与后勤的责、权、利关系,明晰资产所有权、使用权以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由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合理核定后勤服务收费的范围和标准,事业性收费按照有关规定申报办理。学校后勤服务保障部门要严格成本核算,坚持面向市场、广开门路、多元筹资,保证同类服务项目的收费不高于社会同行业标准。

  (七)建立健全市场准入与退出制度。教育部门和有关行业协会,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研究制定高校后勤服务市场准入条件和招标、投标、议标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准入企业的资质等级、近期业绩和社会信誉等准入条件。学校可视具体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对本校分离出来的后勤服务实体准入予以适当照顾。对不达标、不履行职责的服务企业,教育部门要强制其退出高校服务市场。

  (八)加强学生食堂和公寓的管理。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卫监督发〔2005〕431号)要求,强化学校食堂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建立健全高校后勤物资准入和学生食堂原材料集中采购、学生食堂进货查验记录、索证制度,引导和鼓励学校食堂进一步改善卫生条件。有关行业协会要加快制定高校学生食堂和学生公寓管理指导纲要、行业标准、评定标准、验收条件等,指导高校开展学生食堂和公寓标准化建设,实施标准化管理。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多个学校后勤物资的联合采购,建立“农校对接”的采购模式,增加采购透明度和饮食安全保障程度,降低高校伙食成本、保证伙食质量,促进高校餐饮行业的产业化发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高校后勤改革工作的领导。按照政府统筹、教育部门协调指导、高校具体实施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级领导机构。省政府将调整甘肃省深化高校后勤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统筹协调全省高校深化后勤改革工作。各高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大对后勤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具体指导,确保高校后勤改革工作正常进行。

  (二)加强高校后勤市场的监督管理。加快建立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学校监管、学生参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的高校后勤监管体系。省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校内后勤服务市场的监管。各高校要加强后勤服务企业管理,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完善监督、控制、评价体系,促使后勤服务企业规范有序地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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