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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财务处

  编制水利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监督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

  (五)规划计划处

  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市际河流有关事务和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水利综合统计工作。

  (六)水资源处(贵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等制度;组织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指导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

  (七)建设处(质量与安全监督处)

  指导河流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指导水利建设市场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水利行业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工作;指导以工代赈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指导村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农村节约用水和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农村饮水工程信息化管理及市级小型定点水利工程建设、灌区改造工作。

  (八)水土保持处(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照法定权限审核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九)管理处

  研究提出水利工程管理的政策措施,参与草拟我市涉及水利工程管理的有关法规、规章、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 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工程安全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和运行管理;审定小(1)型水库调度运用方案;参与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组织指导全市病险水库治理工作,负责全市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审批;负责国有水利工程综合利用和开发、功能转换、降级、报废审批,国有水利工程岁(整)修计划下达、大修理、更新改造项目审批;负责市管河道整治及采砂许可、开发利用及涉河工程项目审批;负责全市小(2)型以上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组织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负责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岁整修计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制度的改革;负责指导全市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和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负责审核市财政补助投资的农村水电项目;参与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农村水电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的审批、审查或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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