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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安阳市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 9月10日)
  一是印发“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宣传提纲,并在市区主要干道、广场和集贸市场悬挂横幅、标语,营造慈善捐赠氛围。
  二是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向社会各界发出《安阳市慈善总会致社会各界朋友的一封信》,号召全市各界人士踊跃参加“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为构建和谐安阳奉献爱心。
  三是与新闻媒体联手,开办“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专栏,宣传开展这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有关政策、活动安排、方法步骤,宣传慈善捐赠的先进事例和典型人物,宣传慈善救助活动取得的成果等,调动社会各界捐赠的积极性。
  四是发动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志愿者等深入基层,积极进行宣传。
  五是召开全市“慈善救助一日捐”动员大会,对捐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2009年度“慈善救助一日捐”捐赠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全市动员会后,各县(市、区)、高新区及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发动,动员所有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捐赠,奉献爱心。
  通过广泛宣传发动,营造“人人可慈善,同力建和谐”的浓厚氛围,扩大“慈善救助一日捐”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这项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实施捐赠阶段( 9月11日- 9月25日)
  各级慈善总会要抓典型带动全局,选择有代表性的单位率先垂范,并以此扩大宣传,带动整个活动的普及。新闻媒体要予以连续报道。
  为调动全市各企业捐赠的积极性,市慈善总会对冠名慈善认捐基金在1000万元以上或捐赠善款在30万元以上的单位,聘任1名名誉副会长;冠名慈善认捐基金在300万元或捐赠善款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聘任1名名誉常务理事;冠名慈善认捐基金在100万元或捐赠善款在5万元以上的单位,聘任1名名誉理事;捐赠善款在1万元以上的单位,聘任1名名誉会员。对捐赠在5万元以上,冠名慈善认捐基金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市慈善总会将组织现场捐赠仪式,由市慈善总会领导代表总会接收捐赠。
  捐赠完毕后,属于市慈善总会接受范围的捐赠款,要及时到市慈善总会办公地点交纳,或通过银行转交捐款。对于路途较远,出行不便的单位,可拨打市慈善热线(2299150、2588826),由市慈善总会派工作人员上门收取捐款。
  各县(市、区)、高新区和各单位要按照市统一部署,并结合本辖区、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作出安排,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好捐赠工作。
  (三)总结表彰阶段(9月26日-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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