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冀卫办〔2010〕33号)
各设区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卫生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贯彻11月26日全省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卫生厅决定从现在起至2011年2月20日,在全省卫生系统组织开展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请各地、各单位结合贯彻《全省卫生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冀卫办〔2010〕21号)精神,落实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印发《全省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见附件)要求,将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做深做好,确保全省卫生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现将有关工作做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主动性
医疗卫生单位消防安全连接千家万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各级卫生部门必须始终抓好的重要工作。近期,我国先后发生“11.5”吉林商业大厦和“11.15”上海高层住宅重特大火灾事故,为我们再次敲响了消防安全的警钟。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清醒认识消防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思想统一到省政府安排部署上来,切实提高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安全是硬防线的意识,充分认识到这次冬季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态度上更加坚决,措施上更加有力,隐患治理上更加彻底,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层层动员,全力以赴,扎实推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更好地落实。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切实做好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各级卫生部门要以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以贯彻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为手段,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要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对照《河北省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全省卫生系统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和《全省卫生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项核对,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必须建立隐患台账,澄清底数,登记造册,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并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上级部门备案。厅直单位自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于12月底前报省卫生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