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消费维权类行政指导。包括指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指导消费者开展具体维权工作;在调解消费纠纷时对经营者进行指导教育;指导流通领域的经营者加强商品质量管理等。
(六)公平交易执法办案类行政指导。包括规制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直销监管;规制垄断行为;规范经营预警;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告诫;办案过程中的告知、处罚结果的说理、案后回访等。
上述行政指导事项的具体工作规则由省局业务处室制定(见附件)。
五、行政指导的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行政指导,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工商行政指导涉及面广、业务性强,必须举全省工商系统之力来抓。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指导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明确各职能机构、各岗位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班子成员具体抓、法规机构组织协调、业务机构主导负责、其他部门密切配合,服务窗口、办案机构、基层分局(所)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法规机构,负责日常工作。法规机构是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业务机构是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主导部门,负责拟定本业务口开展行政指导的工作规则,包括具体内容、方式方法、配套制度措施和文书表格等;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属的服务窗口、办案部门和基层工商分局(所)是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主要实施部门,负责行政指导工作的贯彻实施和日常落实。
(三)加强指导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大培训力度,将行政指导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工商执法人员充分认识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上级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机关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检查督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将行政指导工作纳入年终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评。法规机构要制定行政指导工作考核标准和评分办法,定期对行政指导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业务机构要加强对口业务指导,将行政指导工作纳入业务工作一并部署和考核。服务窗口、办案机构和基层工商分局(所)要做好行政指导工作总结,及时向推进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业务部门报送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四)开展即时行政指导,推动行政指导工作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长效化。直接面向行政相对人的窗口单位、办案机构和基层工商分局(所)工作人员要切实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服务理念,充分运用行政指导方式,结合市场主体准入、市场巡查、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日常工作,灵活适用各种行政指导方式,开展即时行政指导,把行政指导融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促使行政相对人守法经营,健康发展。同时注意做好行政指导工作的日常记录,实行痕迹化管理。基层分局(所)可以将开展行政指导工作的情况直接记入市场巡查记录。省局制定了三种一般格式指导文书,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指导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