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县区情况。
上半年,土地整治方面,繁昌县及三山区完成情况较好,弋江区目前工作还处在启动阶段(详见附件15);土地利用方面,市区房地产经营性用地出让15宗,面积2993亩,出让金总额94.11亿元。三县经营性用地出让宗数、面积、出让金分别为芜湖县8宗、241亩、2.27亿元,繁昌县23宗、815亩、4.45亿元,南陵县16宗、753亩、7.6亿元;三县工业用地出让情况为芜湖县29宗、1172亩、1.1305亿元,繁昌县24宗、1094亩、0.7001亿元,南陵县10宗、264亩、0.1699亿元(详见附件14)。
开发区(园区)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排序为: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芜湖机械工业园区、芜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芜湖出口加工区、芜湖长江大桥开发区、芜湖鸠江经济开发区、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芜湖南陵工业园区(详见附件16)。
(三)下半年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市政府即将出台的《关于加快实施土地整治整村推进若干政策意见》要求,从组织领导、分工协作、政策扶持和服务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操作过程;
二是积极发挥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程部门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强化工作指导,集中连片、综合整治、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确保年内全市土地整治整村推进工程有新的突破,促进我市城乡建设统筹发展。
三是按照“计划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原则,从“扩增量、挤存量、快审批、调结构”四方面入手,进一步优化用地结构。
四是紧扣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用地需求,继续实行“四个优先”的供地政策,将有限的用地指标用好管好。
五是积极主动服务,深入用地企业和工程项目现场,开展下半年全市在建和拟建重大项目,特别是中央扩内需项目用地服务调查,建立重大项目用地登记台账、对口帮扶企业制度,积极做好用地前、中、后期的服务保障工作。
六是认真落实《芜湖市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办法》,将节约集约用地考核各项指标和内容纳入对各县区政府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增强县区政府和领导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
七是加强对开发区(园区)工业企业投资强度、土地产出率等节约集约用地指标的测算,严把土地供应关口,对达不到指标要求的限制供地或核减供地。
八、保障性住房建设
(一)市区情况。
上半年,全市廉租住房实际开工54.78万平方米,占计划总面积的42%。其中竣工7.52万平方米,占计划总面积的6%;已实物配租303户,占2010年省下达任务数的18%。全市安置房在建面积426.75万平方米,累计已竣工面积416.83万平方米,累计已安置面积745.97万平方米,累计已完成投资116.54亿元(详见附件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