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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2011年粮食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强化工作督导。各级农业部门要有计划、分阶段抓好粮食高产创建阶段性工作检查和指导工作,包括方案制定、示范遴选、面积落实、人员组织、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产量验收等,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各项任务、技术措施落实到位。

  (四)完善奖惩制度。加强对粮食高产创建绩效考核管理,在原考核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通过对各个环节、各个阶段的考核,确保高产创建各项工作和技术措施落实,真正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重要依据。

  (五)争取财政支持。各级农业部门,要积极争取财政部门的支持,以高产创建示范点为实施基地,集聚项目,落实高产创建专项经费,从资金上保障高产创建工作的开展。

  2011年各区县及光明食品集团稻麦高产创建示范方目标分解表

区县  规模

二麦(万亩)

水稻(万亩)

万亩片

千亩方

百亩田

合计面积

万亩片

千亩方

百亩田

合计面积

闵行区

1

5

0.20

2

15

0.52

嘉定区

3

20

0.80

2

50

0.85

宝山区

1

5

0.20

1

17

0.55

浦东新区

5

30

1.00

1

6

140

4.70

奉贤区

1

3

25

1.80

1

7

116

4.50

松江区

4

25

1.00

1

5

120

3.31

金山区

1

5

35

2.20

1

8

179

6.00

青浦区

5

35

1.80

1

6

120

3.55

崇明县

1

5

40

2.50

2

13

220

8.50

光明食品(集团)

2

8

30

3.50

5

10

51

7.52

合计

5

40

250

15.0

12

60

1028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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