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拓宽受理渠道。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和现有的行政服务大厅等公开服务场所,条件具备的也可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和场所,受理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申请人提供便捷的服务。
(二)完善办理程序。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具体要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行规范,有效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符合规定的,及时提供信息服务;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应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尽量取得申请人的理解。在答复申请时,要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有关记录应当保存备查。
(三)提高工作效率。坚持公正、公平、分级受理和严格依法的原则,在受理过程中做到便民、利民、节约、高效,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避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复申请,以减少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审查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从严把关,实现信息制作与保密审查同步,在制作政府信息时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并相应明确该信息属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或者不予公开的情形。
(二)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各级各部门对拟公开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应由承办单位提出具体意见,经单位指定的保密审查机构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批。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发布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当及时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三)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承办单位应向网站管理部门提供保密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单位分管领导的审批意见。网站管理部门要做好相应记录备查。
四、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强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各级各部门要重视网站建设,加强管理,增加投入,提高水平。进一步完善济南政府网和各级政府网站功能,突出权威性、及时性、系统性。整合政府网站的各种公开栏目,强化更新维护责任,升级搜索引擎,方便公众查询、检索。完善各级政府网站之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管理系统建设,做到分类科学、查询方便、更新及时。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各级各部门要在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窗口,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继续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积极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继续加强本地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或者政务大厅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进一步做好向档案馆、图书馆定期报送主动公开信息工作,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