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期准备。改制医院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做好宣传发动,统一思想,达成共识,保证改制工作有序进行。
(2)清产核资。在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中介机构对改制医院全部资产、负债进行清查,形成清产核资报告,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市财政或国资部门审批。
(3)审计评估。审计部门负责对改制医院财务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审计。财政或国资部门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依照《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对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评估,评估项目由市财政部门进行核准。
(4)制定方案。在资产审计评估基础上,改制医院制定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
(5)审议审批。改制医院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审议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并形成决议,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上报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6)组织实施。根据审批后的方案,由市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落实改制医院资产处置、职工安置、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变更法人登记、理顺职工劳动关系等。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10年年底前):试点引导阶段。
1.完成河南科技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运行机制改革,2011年1月1日启动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
2.启动洛阳市商业职工医院、洛阳市洛轴医院、洛阳钢厂职工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力争2010年年底前完成洛阳市商业职工医院改革任务。
3.洛阳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拓展区新建医院采取股份制形式建设,争取2010年年底前开工建设。
(二)第二阶段(2011年):全面实施阶段。
在试点引导基础上,全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改制,2011年年底前完成公立医院改革改制任务的88.9%。上半年完成3家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和2家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下半年完成2家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和4家公立医院产权制度改革。
(三)第三阶段(2012年):巩固深化阶段。
总结公立医院改革改制经验,继续巩固深化改革,其他公立医院根据发展需要逐步改革。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