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施 “富民工程”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地方政府是开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千方百计筹措和落实政府补助资金,解决好困难群体缴费问题。要处理好把好事办好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关系,搞好政策宣传,细化工作方案,及时处置不稳定因素,切实把富民工程落到实处。
(二)严格把握政策,积极稳妥推进。要按照 《吉林省 “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及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把握 “五七家属工”参保政策,不得随意调整。为便于参保人数的宏观控制,省政府依据1994年底各地各类企业从业人员总量,确定各地参保人数上限,各地不得突破。各级政府在办法试行期间,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调查研究,为完善制度设计,正式全面推进做好准备工作。
(三)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合力抓落实。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人社部门是这项工作的牵头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抓好工作的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负责政府补助资金的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业务经办工作。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
2“五七家属工”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身份认定表
3“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助资金还款协议书 (样本)
附件1
“五七家属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审批表
个人社会保障编号: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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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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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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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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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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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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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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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隶属关系:(省、市、县)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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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意见
| 申请自2011年11月1日按“五七家属工”参保政策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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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或
企业主管
部门意见
| 按本人缴费标准的20%,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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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
册证明
| 申请人所在企业经工商注册登记或经计划部门批准设立。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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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
参保证明
| 经认定,申请人及所在企业均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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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
门备案
| 已对申请参保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情况进行备案。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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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门意见
| 同意申请人原所在企业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责。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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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门
审批意见
| 经认定,申请人符合“五七家属工”参保政策规定,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从 年 月起,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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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
经办机构
缴费核定
和基本养
老金计发
| 根据本人申请,依据政策规定核定:本人应缴养老保险费为 元,基本养老金为 元/月。
(社会保险局公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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