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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经发高级中学住宿费转为正式标准的批复
西安市物价局关于西安经发高级中学住宿费转为正式标准的批复
西安经发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住宿费转正式价的请示》(经发高字〔2010〕4号)收悉。鉴于你校在执行期间各项运行情况良好,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校学生公寓楼住宿费转为正式标准,即六人间每生每学期1000元。
二、
收文后请及时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严格执行
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由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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