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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闽质监食〔2010〕757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元旦、春节将至,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喜庆祥和的节日,现就加强监管,保障“两节”期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现在起至2011年2月18日,各级质监部门要结合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乳制品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质监食〔2010〕621号)、《关于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重点治理整顿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闽质监食〔2010〕738号)等文件的部署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加强对辖区内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加工食品小作坊和五类食品经营单位后厂加工部分进行监督检查,强化问题食品查处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自查自纠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各级质监局要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食品安全重点治理整顿工作自查自纠的通知》(闽质监食〔2010〕738号)要求,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重点治理整顿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省局要求,对本辖区有关工作的部署、组织、开展及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自查,特别是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地沟油”专项整治等重点整顿工作,要逐项对照、逐项梳理、逐项认真检查。自查发现工作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制定纠正措施,并于年底前整改到位。

  (二)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产品,认真开展“五查”,深入整治“两超一非”,加大问题乳粉清缴力度。

  1、抓住重点区域。一是食品生产加工集中,容易发生食品安全的区域;二是监督抽查合格率低,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三是食品小作坊数量集中的区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

  2、突出重点食品。一是粮油、速冻食品、肉制品、糕点、乳制品、糖果、儿童食品、饮料、白酒、葡萄酒等节日、旅游热销食品。二是在今年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中存在较多问题的蜜饯、瓶(桶)装饮用水、酱油、黄酒等重点问题食品。

  3、认真开展五查。一查企业的生产环境和生产必备条件;二查原(辅)料的采购、入库、验收(检验)、使用情况及可追溯制度建立情况。对糕点、肉制品等生产加工企业,要加强原(辅)料采购、使用的质量安全监督,严厉打击使用陈馅加工糕点及使用私宰肉、病害肉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查添加剂的管理及使用;四查产品出厂前的检验;五查以往抽查、检查发现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对检查中发现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要抽样送检,尤其对风险大的产品,要加大抽查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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