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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4、整治“两超一非”。针对生产加工过程中超标准范围超标准限量使用添加剂或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各地质监局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不留后患。

  5、加大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力度。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和省局《关于确保完成我省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的紧急通知》(闽质监食〔2010〕754号,以下简称《紧急通知》)要求,继续加强问题乳粉清查清缴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强化排查密度和频次,不留死角,消除隐患。

  (三)强化问题食品查处措施。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从严查处:一是责令涉嫌违法的生产企业立即停产,查封所有原料和产品,并做好抽检、留样工作;二是现场扣缴涉嫌违法的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封存或拆除其生产设备,防止在问题查清前继续生产;三是查明问题原料来源及产品流向,责令并督促企业召回已售出的问题产品,依法监督销毁;四是对原料进货、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及产品销售等环节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五是对于已确认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一律依法进行处理,该吊销生产许可证的立即上报吊证,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立即移送;六是发现问题乳粉或乳制品、含乳食品中添加三聚氰胺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照《紧急通知》要求进行严厉查处;七是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报告省局食品处,并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扩大。

  二、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要求

  从现在起至2011年2月18日,各设区市局要在全面强化产品质量监督的基础上,加大对涉及安全的重点敏感工业产品(包括建筑材料、化学危险品、节日消费品等)和今年以来发现的问题产品、问题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两节”期间产品质量不出安全问题。落实以下两项工作:

  (一)加大重点敏感工业产品的监督检查。一是围绕省委省政府“五大战役”和灾后重建的重要部署,在前阶段检查、抽查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水泥、钢材、铝型材、电线电缆等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二是要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化学危险品等生产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对产品质量不合格等涉及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三是加大对儿童玩具、服装、旅游鞋、汽油、汽车配件、妇女卫生巾、床上用品、验配眼镜、化妆品、洗涤用品、家电下乡产品等消费品和涉及人身健康安全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制假制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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