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严格的学习计划,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加强规范管理,高标准、高质量地搞好集中学习,不断强化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市委中心组每两月举办一次“湛江学习论坛”,县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论坛每季度举办一次集体学习论坛或集中学习讨论会。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时间每年不少于8天,其中市委中心组每月集体学习研讨1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县处级党委中心组每季度集体学习研讨2次,时间不少于1天。加强对各级中心组学习的指导和服务,建立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联系点制度,县处级以上主要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到联系点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不少于1次,并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进一步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党课制度、党员和干部在职学习制度,强化党员和干部的集中学习。灵活采用“请进来”的方式,邀请知名专家、行家作专题讲座。在党员和干部中广泛开展一周一课、一月一讲、一季一评、一年一考等活动,推动党员和干部集中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培训学习。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大规模培训党员干部。进一步完善学习培训考核机制,分类指导,分类考核,在着力抓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知识普及等“十大培训工程”的同时,坚持学以致用为导向,立足工作实际,选准课题,编好教材,采取报名学习、自选科目的方法,务求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加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科学安排党员干部的岗前培训、业务培训、晋职培训、理论培训、公务员培训等,强化领导干部的在职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一般不少于100学时。加强基层党员培训管理,把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等基层党员纳入培训计划,使学习培训覆盖到每一个党员。
(三)调研学习。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党员干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建立完善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作联系点制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定期深入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市、县级领导干部每年下基层蹲点、调研时间不少于60天,每年要撰写1至2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加强调研成果汇报交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有关部门每年要定期安排党员干部到企业、村镇、社区、信访等基层一线单位调查研究、参观学习或实践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