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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乡镇卫生院科室和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1.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各一份;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以此为准。

  附件4:
  安徽省乡镇卫生院岗位聘用结果审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人:         电话: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全称

 

机构规格

 

经费形式

 

编制数

 

现有人员数

 

岗位

聘用

情况

管理岗位

等级

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专业技术岗位

层级

高级

中级

初级

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等级

十一

十二

十三

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工勤技能岗位

等级

技术工

普通工

核准岗位数

 

 

 

 

 

 

聘用岗位数

 

 

 

 

 

 

审核

备案

意见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用于乡镇卫生院岗位聘用工作结束后报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汇总;2、经费形式是指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三种形式;3、编制数是指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本卫生院人员编制数量;4、现有人员数是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数量;5、核准岗位数是指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设置的各等级岗位的数量;6、已聘用情况是指现已聘用的各等级岗位的数量。7、本表填写一式三份,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行政部门、主管部门、乡镇卫生院各一份;8、本表用A4纸打印,报送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行政部门时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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