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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住宅类常规检测收费问题的函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住宅类常规检测收费问题的函
(湘价函〔2010〕191号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益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明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收费的通知》(湘价服〔2009〕186号)文件精神,并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意见,现就建设工程住宅类常规检测项目及收费问题明确如下:

  一、住宅常规检测,属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业务范围,其检测项目、内容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行业规范规定为准。按照2005年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规定,目前住宅常规检测就是指“见证取样检测”,具体项目为: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验;2、钢筋(含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验;3、砂、石常规检验;4、混凝土、砂浆强度检验;5、简易土工试验;6、混凝土掺加剂检验;7、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检验;8、沥青、沥青混合料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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