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韶府办〔2010〕1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韶关市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韶关市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扩大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总量,提高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运行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社会保险费监督检查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号)和《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粤府[2001]1号)有关规定,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的关系,积极开展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促进我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按照“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根据国家、省、市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的要求,针对当前我市社会养老保险扩面进展较慢的情况,通过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行动,掀起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行动高潮,促使全市用人单位及个体工商户积极按照实际用工人数参保,如实申报缴费工资、薪金,按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加大社会养老保险费清欠力度,确保社会养老保险费应收尽收。
具体目标是:全年社会养老保险扩面新增参保16066人,实际缴费人数比2009年增长7.56%以上;征收社会养老保险费比2009年增长6.17%以上,实现参保率、缴费率、征缴率“三个净增长”(各县、市、区具体目标另行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