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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韶关市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奖惩措施。一是建立和实行扩面征缴通报制度。市扩面征缴工作督查组按月向市扩面征缴领导小组报告挂点联系县(市、区)的扩面征缴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将每月通报各县(市、区)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情况,对扩面征缴工作开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各县(市、区)完成扩面征缴任务情况与绩效考核及下拨调剂金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二是落实基金支付风险政府分担机制。根据《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韶关市企业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决定》(市政府令第6号)的规定,各县(市)支付的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缺口,可运用历年积累进行补充,无积累的县(市)在完成当年市下达的各项社目标任务后,实行按比例支付,市本级财政统筹账户支付40%,县(市)社保基金专户支付60%,未完成当年下达各项指标任务的由各县(市)财政全额支付,对未完成核定征收指标任务而出现收支缺口的,不予调剂。三是建立部门联动责任追究机制。对在推动社会养老保险联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予以表扬和奖励,对在联动工作中进度缓慢、不支持、不配合,甚至设置障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诿扯皮、不负责任,严重影响社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建立扩面征缴长效机制。扩面征缴行动结束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行动成果,防止因行动结束后参保人数和基金征缴出现整体滑落。

  (三)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此次扩面征缴工作作为完善社会保险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扩面征缴工作由地税部门牵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全力协助,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地税部门要按照《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费地税全责征收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粤劳社函[2008]1789号)的规定,牵头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利用刚性手段,确保扩面征缴任务的完成,要及时掌握应参保而未参保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基本状况,确定扩面征缴工作的重点单位和群体;加强对用人单位参保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稽核工作;及时受理参保和缴费申报,增设个人参保缴费窗口或委托银行代收代办业务,方便个人参保缴费;加大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执法检查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对拒不参保的单位依法督促其参保缴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粤劳社函[2008]1789号文件的规定,全力协助地税部门做好扩面征缴工作,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加大对参保单位用工、劳动合同签证、统计报表、职工工资发放等方面情况的监察力度,及时查处瞒报工资总额和逃避缴费行为,促使用人单位按实参保和缴费,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财政部门要落实好扩面征缴工作必要的专项经费,保证扩面征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调动各方面做好扩面征缴工作的积极性。纪检监察部门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申请购买小汽车时,要督促其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工商部门根据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需要,为地税部门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工商登记基本情况,并告知新设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保缴费;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年检、验照事项时,应要求办理人员提供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当年年审后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国土资源部门在办理矿山《采矿许可证》年检时,要求企业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未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要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安监部门在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求企业提供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未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要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城镇个体营运车辆和出租车驾驶员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住建部门在办理或核发建筑企业《施工许可证》时,应要求企业提供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未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要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卫生部门在办理或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时,要求申办人提供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未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要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质监部门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审时,应要求办证单位提供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未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要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审计部门要把参保缴费情况作为主要的审计内容,并公开审计结果,将审计结果专报扩面征缴领导小组。国资委要结合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在制定企业改制方案时妥善安置职工,妥善处理好职工接续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问题,足额清缴企业历年欠缴的社会养老保险费;督促所辖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凡存在瞒报、少报、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等问题的企业,不得进入改制程序实施改制。要严把企业及其经营者评先、考核关,将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情况纳入对用人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粤北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及招商单位要负责检查督促所辖单位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外事侨务部门要把好出国审批关,对应参保不参保以及欠费的单位,严禁其经营者出国考察。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宣传,对拒不参保或欠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和法定代表人予以曝光。民政部门要做好社会团体的参保工作,在年审时要求社会团体单位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未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要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法院对地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要积极予以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药品经营人员的参保工作,在办理零售药店申办、换发、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时,要求提供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未出具《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要督促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依法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中国人民银行韶关市中心支行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在条件成熟时,应及时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相关信息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各商业银行为地税部门查询、冻结、划扣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规政策的资金情况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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