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惠州市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接受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并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上岗执法的规定,杜绝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保证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职权运行流程图或其他形式,将行政执法主体法定的执法依据、程序及委托执法事项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等内容向社会公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6.建立健全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法律、法规和《惠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惠府办〔2010〕1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细化和量化本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给付、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裁量标准,明确适用条件和决定程序,并向社会公开。
  7.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对行政执法主体作出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明确备案的方式、时限及备案工作的审查监督、责任落实机制,加大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力度。
  8.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经费保障、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和罚没物品处理等行政执法财政保障制度,规范罚款、罚没收入的管理,禁止向行政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人员下达罚款、收费指标,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行政执法腐败行为的发生。
  9.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协调制度,明确执法协调的范围、方式、程序和处理方法等,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越权执法、执法错位缺位等问题,提高执法效能。
  10.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政府及其行政执法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合法性审查、咨询论证、公众参与、集体讨论、统一发布、报送备案、定期清理、修改废止和后评估等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与监督,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防止规制扰企、扰民。
  11.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部门向本级政府和人大常委会、本级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定期报告行政执法工作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的制度,明确报告的主体、范围、内容、方式、时限及责任追究措施,并根据同级人大常委会对报告的审议意见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