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岔河片区综合改造工作的意见
(德政办字〔2010〕73号)
德城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2010年中心城区城建计划的通知》(德政字〔2010〕15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岔河片区综合开发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责分工和改造范围
(一)职责分工。
1.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负责协助岔河片区综合开发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2.市城市经营建设投资总公司协助国土资源部门对改造范围内土地进行整理、熟化。同时,协助其做好土地收储、出让方面的工作。
3.岔河片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德达城市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作为岔河片区综合改造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依据《德州岔河两岸城市设计》对片区范围内的改造地块进行修建性详细规划及沿河景观详细规划设计;负责改造范围内项目的策划设计;负责按照批准的项目进行投资、合作和开发经营,并负责重点工程的监督管理;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4.德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负责将改造项目列入区重点项目,保障项目实施;负责属地内村(居)民拆迁及处理征地拆迁及村(居)民安置工作中涉及的有关社会事务问题,负责处置建设中的有关治安维护工作。
5.漳卫南运河德州河务局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协调及防洪评价的把关、上报审批,协助德城区、经济开发区按照规划要求,拆迁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
(二)改造范围。根据《德州岔河两岸城市设计》,岔河片区开发改造建设控制范围为:南起南外环、北至北外环的岔河内外滩及沿岔河两岸25.25平方公里。其中,岔河西岸约10.23平方公里、岔河东岸约10.47平方公里、岔河堤内约4.55平方公里。控制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共947.39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37.52%;非建设用地为水域和其它用地,共1577.62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62.48%,其中水域181.14公顷、耕地759.95公顷、园地97.84公顷、村镇建设用地269.57公顷。
二、加强领导
成立市岔河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和相关政策制定,依法合理使用岔河改造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岔河片区改造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项目审核、政策研究、组织协调和岔河片区改造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简化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为岔河片区改造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开展。
三、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