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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2010-2015年)》实施意见的通知

  (七)以可持续消费为核心,构建循环型社会。

  23.实施政府绿色采购。

  (1)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时优先采购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品、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或ISO14000认证的企业产品,争取实现政府采购绿色产品的比例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政府采购中心)

  (2)制定可操作性的政府部门节能、节水的目标要求和实施办法,政府办公设备和用材采购优先使用可回收、再生材料、再利用的绿色办公用品;建立政府办公用品废弃物的分类回收体系。2015年底前,政府办公大楼100%安装节水设施和节能灯。(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4.推行生活垃圾源头分类。

  逐步扩大全市垃圾分类收集范围,提高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及有机生物质垃圾单独收集及综合利用率。推广车载桶装密闭式的垃圾收运模式和密闭式垃圾自动收集系统,按照人口和垃圾量的增长完善垃圾收运体系。(责任单位:市城管局)

  25.推进可持续消费。

  深入开展可持续消费宣传教育,加大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绿色产品的扶持力度。禁止生产不可循环使用的一次性塑料物品。鼓励不提供免费一次性物品。2015年底前,禁止三星级以上酒店提供免费的一次性用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文体旅游局)

  26.开展绿色单位创建活动。

  完善绿色单位创建标准,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酒店、绿色建筑等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和推广绿色单位经验。(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

  27.加大宣传力度。

  高交会、科博会设立循环经济专区,通过现场会、展示会、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广泛宣传并将循环经济理念和知识纳入深圳基础教育内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工贸信委、文体旅游局、教育局、深圳广电集团、深圳报业集团)

  (八)突出区域特色,打造七大循环经济特色区。

  28.福田区:以总部经济和高端产业为核心的生态城区。

  实施“环境立区”战略,以提升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为主线,以深圳中央商务区(CBD)和环CBD高端产业带为平台,推动总部经济集聚和产业高端化发展。进一步丰富和提升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的经济发展战略,加强总部经济的集聚力和辐射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力度,形成完善的产业链和创新能力较强的高新技术企业群,构建适应中心城区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体系。深入开展国家级生态城区创建,以清洁生产、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绿色采购、环境修复为突破口,通过示范项目辐射带动城区总体环境优化,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自然和谐的绿色人居环境。同时完善政策引导,加快机制优化,鼓励自主创新,推动技术进步,营造政策推动、市场驱动、社会联动的循环经济发展新局面。(责任单位:福田区政府)

  29.罗湖区:以高端服务业和都市工业为核心的生态城区。

  充分发挥服务经济优势,实施建设现代服务强区的发展战略,做强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两大战略服务业,提升商贸、餐饮、旅游和文化四大主导服务业,大力发展专业服务、商务服务、信息服务和社区服务四大新型服务业,打造以金融、商贸、物流、餐饮、旅游、文化和新型服务业为主体的生态化的高端服务业体系;形成以清洁生产为基础、资源高效利用的黄金珠宝都市工业体系,以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水利用为突破口的静脉产业体系,以水源保护为主要内容的自然生态体系,以及以绿色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的建设为重点的绿色文明体系,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型城区。(责任单位:罗湖区政府)

  30.南山区: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应用基地和高效能源服务基地。

  充分挖掘区内的文化智力资源优势,发挥智力资源的创新能力,大力开发节水、节能、节材等为主的减量技术、水资源为主的再利用技术、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再循环技术等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及应用,建设以热电联产、移动供热、海水脱硫等为主要途径的高效能源服务基地。依托高新技术园区的技术研发,以及月亮湾循环经济产业园已有的发展基础,大力推进循环经济技术及其应用实施。充分利用其生态旅游资源、文化智力资源,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和限期整改不符合区域发展的相关产业,加快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产业的生态化建设。(责任单位:南山区政府)

  31.盐田区:以绿色物流、生态旅游为支撑的循环经济生态城区。

  盐田区得天独厚的山海资源和生态环境为发展循环经济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重视科学规划,系统推进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循环经济发展格局,以创建国家生态区、水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区和节能环保示范区为目标,大力调整产业布局,以发展绿色物流业、生态旅游业为支撑,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循环经济产业化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形成独具特色的区域性循环经济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盐田区政府)

  32.宝安区:围绕先进制造业拓展的静脉产业、绿色物流和循环型社会示范区。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和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发展,围绕先进制造业拓展以清洁生产、废物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生态产业链构建、绿色消费等为主的静脉产业基地建设。以机场、港口为平台,大力发展外向型的、综合性的绿色物流产业;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其中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优化提升商贸业,适度发展房地产业,加快发展旅游业。同时提高土地资源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推行绿色建筑,实施能源节约和新能源开发,培育科技创新力量。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深化企业清洁生产、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扶持新能源和低碳产业、推广LED节能产品、创建生态工业园、发展绿色建筑、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八大项目为突破口,建设产业结构合理、绿色消费全面推广、自然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循环型社会示范区。(责任单位:宝安区政府)

  33.龙岗区(含坪山新区):围绕先进制造业拓展的静脉产业和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示范区。

  利用区域内已有的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大力发展以核电、光电等为主的清洁能源和以垃圾发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体系,推进太阳能光伏发电示范基地建设;发展以废水和废物循环与利用为主要内容的静脉产业体系;以深圳市比亚迪股份公司和深圳市五洲龙汽车公司为依托,推进混合动力、电动汽车等清洁汽车产业发展;以建设深圳(国家)体育产业基地为契机,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以建设绿色社区为平台,逐步建立公众的可持续消费模式,促进区域资源消耗减少和废弃物减量。(责任单位:龙岗区政府)

  34.光明新区:高起点建设综合性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区。

  作为一个后发展的新区,立足于构建全新的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全新的产业生态协作链条,以建设全国最大的绿色建筑示范区为契机,以城市建设、产业发展和社会生活三大领域为循环经济重点突破领域,将循环经济理念、技术和措施融入区域发展建设之中,使之在区域规划和建设的源头就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开展新区建设工作。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面向企业、园区和社会的分层次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和面向循环型社会的社会管理机制。在产业发展方面建立生态化产业体系,建设以光明农场为依托的生态农业示范工程,以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资源再生利用、产业生态化改造为重点的第二产业和以绿色消费为特征的服务业体系。循环型社会初具雏形,初步建成深圳及周边城区综合性的循环经济示范城区。(责任单位:光明新区管委会)

  四、评估、监督和考核

  (一)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循环经济工作作为本单位的一项日常工作常抓不懈,将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要针对任务分解表中的各项任务制定推进办法和时间进度安排,并将完成情况按季度报市循环办。

  (二)市循环办要加强日常协调,制定年度推进计划和考核评估办法,设定循环经济考核指标,加强考核评估,组织方案实施进度和成效的年度考核评估工作,及时将考核结果和建议向市政府报告。

  (三)市循环办要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协报送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循环经济试点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和市政协监督检查。

  (四)市政府督察室、市监察局要积极配合市循环办做好检查督促工作,不定期地对各区、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循环经济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五)积极鼓励、支持公众参与有益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的行动和监督管理。及时做好发展循环经济工作动态和成效的报道工作,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强化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对工作成绩突出、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的单位,依据相关规定启动责任追究机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2010-2015年)任务分解表

  附件
  深圳市循环经济试点实施方案(2010-2015年)任务分解表

重要工作

具体措施

牵头单位

协办单位

时间进度

一、以软环境建设为核心,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保障体系

(一)完善循环经济法规规章体系。

1.推动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或政策。

《深圳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认定办法(试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法制办

2015年

深圳市资源综合利用条例》、《深圳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市科工贸信委

《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规定》、《深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市人居环境委

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市水务局

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

市财政委

2.推动制定相关配套法规或政策。

《深圳市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政府绿色采购目录》。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市法制办

2013年底前完成7项,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

《深圳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办法》、《深圳市节能评估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深圳市包装物回收利用管理办法》、《深圳市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深圳市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监督管理办法》。

市科工贸信委

市人居环境委

对于回收处理废旧危险类镍镉等电池,制定与国家相关政策相配套的回收利用管理办法。

市人居环境委

《深圳市屋顶绿化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照明综合节能管理办法》。

市城管局

深圳经济特区水资源管理条例》。

市水务局

《深圳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加快制定循环经济扶持政策。

3.落实循环经济专项资金,每年推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委

各相关部门

2015年

4.完善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价格政策,调节资源性产品与最终产品的比价关系。

市发展改革委

各相关部门

2013年

5.拓宽融资渠道,扶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示范项目。

市金融办

市财政委

2011年

(三)建立绿色生产机制。

6.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广泛开展自愿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进一步完善清洁生产审核制度和研究修订鼓励办法。

市科工贸信委

市财政委

市人居环境委

2015年

7.开展重点行业强制型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市人居环境委

各相关部门

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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