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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


  14、开展“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评选活动。以和谐工业园区为蓝本,制定评比标准,对优秀园区授予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荣誉称号,带动企业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升管理水平。(由市人力资源局牵头,各镇街、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配合)

  15、开展“员工满意企业”评选活动。在“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评选活动的基础上,根据企业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和企业员工调查意见,组织开展“员工满意企业”评选活动,对员工满意率达一定比例以上企业授予“员工满意企业”荣誉称号,促进企业自觉加强人文关怀、改善用工环境。(由市总工会牵头,各镇街、市人力资源局、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配合)

  16、开展以“企业爱职工,职工爱企业”为主题的活动。评选“爱企业优秀职工”和“爱职工优秀厂长(经理)”,弘扬爱岗敬业、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营造和谐温馨工作氛围。(由市总工会牵头,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配合)

  (六)引导企业开展文体娱乐、健康教育活动

  17、积极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指导企业完善图书馆设施,开展创建“职工书屋”活动,引导企业设立文化活动室和休闲体育活动等场所,配置休闲健身器材,通过举办职工书画摄影比赛、广场舞比赛、读书节活动、趣味运动会、歌唱比赛、文艺晚会等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业余文化活动,努力营造轻松、和谐的工作及生活氛围,打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由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工商联、市企业联合会负责)

  18、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企业普及青春健康教育知识,加强对青年职工、妇女职工的关爱,引导职工健康成长、健康生活。(由市计生局、市妇联负责)

  (七)优化公共服务,拓展职工发展空间

  19、推进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10〕32号),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有计划地让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参加积分制入户,增强农民工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由市人力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负责)

  20、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组织实施“创业东莞”工程、“新莞人培训”工程,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通过实施创业就业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和岗前练兵,加快技能实训公共载体建设,进一步提升劳动者的整体职业技能水平;大力发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加大校企合作力度,鼓励企业职工多渠道、多方式、多方面提升技能素质;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和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提升职工安全生产技能水平。(由市人力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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