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府办〔2010〕9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实施方案

  残疾人是一个特别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无障碍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减轻残疾人家庭成员负担,方便残疾人日常家庭生活,提高生活质量。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贫困残疾人家庭住宅无障碍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残联〔2010〕94号)和《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东委发〔2009〕15号)文件精神,做好我市困难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活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残疾人需求为导向,按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统筹规划、分批实施”的工作思路,从2010年至2015年,用6年时间,为全市约3000户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通过居家无障碍改造,解决残疾人日常生活障碍,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使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东莞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改造对象

  (一)具有东莞市户籍,并长期居住在本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

  (二)有无障碍改造需求,具备改造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根据入户调查确定是否具备改造条件和具体改造项目)。

  三、工作原则

  (一)重度困难残疾人家庭、老残一体家庭和孤残一体家庭优先考虑;

  (二)因地制宜,针对每户改造对象不同情况,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

  (三)方便适用,不追求豪华高档;

  (四)节俭办事,努力用有限的经费让更多的残疾人家庭受益;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