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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实施步骤和工作程序

  (一)实施步骤

  1、筹备阶段(2010年3月-6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东莞市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试点工作入户调查摸底,了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需求。

  2、开展试点(2010年7月-12月):选择部分镇(街)共100户残疾人家庭进行试点改造;收集和整理资料,全面总结试点工作,制定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的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改造项目范围和建筑标准、资金审核和拔付程序等。

  3、分批实施(2011-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每年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一批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争取到2015年底完成全市约3000名困难残疾人家庭居家无障碍改造;建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档案,保存改造前后有关资料。

  (二)工作程序

  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申报审批程序为:残疾人申请,镇(街)初审,市残联评估、审核确定名单,镇街公示。

  1、申请审批阶段(每年1月-4月):各镇(街)对有需求的残疾人家庭进行初审,并在3月初将资料上报市残联;市残联组织开展评估、审核,确定本年度改造家庭名单及其改造项目内容,并由镇街进行公示。省、市属单位的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按属地实施。

  2、组织施工阶段(每年5月―10月):组织施工单位入户设计和施工,开展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开展入户监督和满意度调查。

  3、评估验收阶段(每年8月―12月底):组织开展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评估、验收,对问题进行整改;评选先进典型,并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宣传;进行年度工作总结,向市政府上报工作完成情况。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成立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成洪波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陈波副秘书长、市残联梁应昌理事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民政局、残联各一名领导为成员,负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完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残联,由市残联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无障碍改造工作统筹协调、技术设计、评估、验收等工作。同时,成立东莞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专家组,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各镇(街)要相应成立镇(街)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工程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为监督员,负责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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