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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安全整顿督查工作的通知

  四、督查时间及分组情况

  (一)督查时间:8月30日至9月10日。

  (二)督查分2个组,分别由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领导带队,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参加。督查分组和督查地区见附件1督查组成人员名单、督查时间、行程由各组长单位另行通知,请各县、市与各组联络员联系检查相关事宜 。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围绕上述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汇报材料,做好督查前的准备工作。

  (二)各县、市也要组织对本辖区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行督查,及时发现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经验,对整顿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于2010年9月25日前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报送督查工作总结。

  (三)要对重点案件进行督办,切实解决危及食品安全的突出隐患。

  (四)督查车辆由各组组长安排,工作人员住宿差旅费由各自部门承担。

  (五)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应与当地政府交换意见,形成督查报告,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于2010年9月25日前,向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督查工作总结、《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情况调查表》(附件2)和《食品安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附件3)。

  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2961090(带传真),电子邮箱:ksspaxb@163.com。

  附件:1、督查分组
  2、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督查情况调查表
  3、食品安全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现场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督查分组

  第一组:检查巴楚县、麦盖提县、叶城县、泽普县、莎车县、塔什库尔干县
  牵头单位: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员单位:地区卫生局、地区工商局、地区质监局、地区农业局、地区畜牧兽医局、地区经贸委、地区水利局
  联 络 员:王志刚  手机 13579077906

  第二组:检查喀什市、伽师县、岳普湖县、疏勒县、疏附县、英吉沙县
  牵头单位:地区卫生局
  成员单位:地区农业局、地区工商局、地区质监局、地区畜牧兽医局、地区经贸委、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区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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