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1年河南-港澳经贸交流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11年河南-港澳经贸交流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筹备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1年河南-港澳经贸交流活动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史济春(副省长)

  秘书长:寇武江(省政府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马正跃(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孟令峰(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李清树(省商务厅厅长)朱清孟(省政府外侨办主任、省政府港澳办主任)张维宁(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杨盛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钱国玉(省财政厅厅长)何彧(省委外宣办主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宋国卿同志任主任,省直有关厅局和各省辖市政府分管负责人为副主任。

  五、客商邀请

  主要依托协办单位开展客商邀请工作。省商务厅重点邀请港澳知名商协会和工商企业界重要客商参会。省政府港澳办负责邀请港澳政要参会,省委统战部(省海外联谊会)、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有关部门重点开展对口邀商。各省辖市政府重点开展以商邀商,积极鼓励项目单位邀请客商参会。

  六、项目准备

  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紧紧围绕我省“十二五”规划,结合我省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从全省征集2000个项目在港澳地区发布,重点筛选、包装100个左右重大项目在港澳地区提前推介、发布、对接。豫港经贸合作项目对接会上,结合我省“十二五”重点发展行业分设洽谈区,与港澳地区企业积极开展对接,确保在豫港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上签约一批高质量、高水平重大项目。

  七、职责分工

  (一)省商务厅。负责2011年河南-港澳经贸交流活动的总体策划、组织、协调工作。具体负责:1.活动总体策划、筹备和协调组织。2.主要活动的统筹策划和组织实施。(1)承办豫港经贸合作项目对接会、豫港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2)协同省发展改革委策划和组织实施豫港、豫澳中原经济区建设高层论坛。(3)与郑州市政府共同承办郑州国际物流产业园项目推介会。(4)做好省领导拜访港澳知名商协会、港澳工商企业界知名人士组织工作。3.组织、协调邀商工作;邀请100名以上港澳知名商协会、工商企业界知名人士出席相关活动。4.收集、整理、发布招商项目,汇总签约项目。5.组织各省辖市赴港澳开展项目前期洽谈、对接和人员参会工作。6.编制活动经费预算,做好财务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