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群感染情况调查。
采用改良加藤厚涂片法(kato-katz法),检查重点寄生虫虫卵;对小学或幼儿园12岁以下儿童采用透明胶纸法检查蛲虫虫卵;用试管滤纸培养法分离美洲钩虫和十二肠钩虫。
(二)驱虫覆盖率调查。
在重点寄生虫感染情况调查后,按照《
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2015年全国重点寄生虫病防治规划的通知》(卫疾控发〔2006〕107号)的要求,进行驱虫治疗,并调查驱虫覆盖情况。
(三)其他情况调查。
人群寄生虫防治知识知晓率、无害化厕所覆盖率、调查乡(镇)、村相关医务人员专业知识技术技能合格率调查,以问卷调查方式进行。
(四)资料统计分析。
各种调查表、数据库由省疾控中心统一设计;各调查点资料、数据由调查点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核对、检查合格后,采用双人录入、核对准确后报地级市、省疾控中心汇总、统计和分析。
四、质量控制
(一)通过培训,统一调查要求。由省疾控中心对开展调查的市、县疾控中心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市、县疾控中心对参加现场调查、资料数据审查、录入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所有参加调查人员熟悉调查步骤、掌握技术方法,了解注意事项,统一技术要求。
(二)加强检查、督导。省、市疾控中心必须加强对现场调查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开展现场调查时必须有省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在现场指导。
(三)加强资料、数据的审核。对每天的调查资料必须有专人负责审核、收集和签名确认,资料、问卷、数据采用双人核对、双录入,防止输入错误。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各调查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应负责当地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并组织方案的实施。
(二)经费保障。
省对14个调查县(市、区)的调查经费、督导费、培训费给予补助,各地要保证专款专用。不足部分由各地财政解决。
(三)人员保障。
省疾控中心负责全省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各调查点地级市、县疾控中心派员组成调查组,成员应包括县(区)中心分管领导1名、专业技术人员6-8人(兼管或专管统计工作1-2人),辅助人员2名,质控人员1名,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1-2人。
(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