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依托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立网上图书馆、网上博物馆、群众活动远程指导网络。基层群众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使用文化信息资源及享受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等的资源服务。
(3)大力推进电影数字化建设。大力推广数字技术在电影制作、发行、放映、存储、监管等各环节的广泛运用。苏州城区按每10万人口布局建设1家规范化的数字电影放映院(厅),各县级市中心城区合理布局建设2-3家规范化的数字电影放映院,逐步在人口较多的镇建立数字电影放映院,最终达到每个建制镇有一家多厅数字影剧院。
(4)加强农村广电站基础设施建设。今后两年,全面推进全市建制镇基本现代化广电站达标建设。根据新农村特点,大力办好镇广播站和村广播室,实现有苏州特色的农村广播全覆盖。巩固和完善农村数字电影流动放映体系,按照农村“2131”工程要求,确保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一场电影。
4.人才队伍建设。
事业发展,人才为先。结合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际,“十二五”期间人才队伍建设要在全面提高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和吸引高端人才方面取得突破。积极探索人才队伍建设中职业准入的实现方式,取得典型经验,为造就一支数量合理、结构优化、素质优良、有良好职业道德与服务能力的人才队伍奠定基础。
(1)实施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上岗制度,推行
持证上岗。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苏州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贯彻<关于加强地方县级和城乡基层宣传文化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苏宣发〔2011〕3号),加大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基层文化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的意见》,将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逐步将实施对象扩展到各市(区)、镇(街道)从事或准备从事公共文化工作的人员,逐步推行持证上岗。
(2)实施“姑苏文化人才”计划。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姑苏人才计划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0号)要求,积极实施“姑苏文化人才”计划。按文艺团体、图书馆、博物馆、文物保护、书画创作、工艺美术、文艺创作、文化研究、艺术教育、非遗保护等十个类别进行重点培养。研究制定较为科学、合理的苏州重点人才评价标准。
(3)建立健全扶持激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等形式,加大对产生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文化艺术精品和文艺拔尖人才的奖励和扶持力度,努力形成出人才和出成果的互动双赢格局。
5.理论建设和学术研究 。
理论建设和学术研究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推动实践发展的同时,理论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创建期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托各级图书馆、各级文化馆(站)和文化研究中心,重点开展服务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的制度设计研究和各类学术研究,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助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1)参与文化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课题。积极参与文化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制度设计研究的子课题项目。2010年起,承担江苏省申报的“公共文化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研究”课题的二级课题--“公共文化服务多元化投入机制研究”的课题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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