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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南通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体系构成

  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由监测机构和研究机构组成。

  (一)监测机构

  监测站点:包括市级监测机构和省、市监测点校。其中,市级监测机构为市教育局设立的南通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站(以下简称市监测站),监测点校为承担省、市级监测任务的有关中小学。

  市监测站主要依据省监测站的要求负责制定我市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实施细则,开展监测工作培训,组织监测工作督查,及时收集监测数据,参与起草监测报告和做好新闻发布会准备工作等。中小学监测点校在省、市监测站、各县(市、区)教育局的指导与管理下,主要负责身体素质部分的测试,有关健康检查部分由市级监测站和各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成检测队伍到监测点校开展检测。

  (二)研究机构

  研究机构:市教育局依托南通中学,建立南通市学生体质健康研究中心。其主要职责是:抽样检查和科学分析监测数据,研究制定各类监测报告,做好新闻发布会各项准备,参加监测工作督查与培训工作等。

  四、监测项目

  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体系主要开展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其监测项目与指标主要反映全市6-18岁城乡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

  有关《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抽测,南通市高二、高三年级学生身体素质抽测,南通市学生常见病防治指标监测,学生健康体检情况抽测,学生缺课情况监测等也纳入监测体系,具体按年度计划进行。

  五、监测站点设置

  (一)设置要求

  1.市监测站点:市监测站设在南通中学。监测点校要选取领导重视,有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具备开展身体素质测试所需条件的学校。各县(市、区)的监测点校一般包括城市小学、初中、高中和农村小学、初中、高中共6所学校。 监测点校原则上相对固定。

  (二)设置时限

  省、市级监测站点在2010年8月底前布点设置完毕。

  (三)设置程序

  监测站点: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要求确定辖区内能够符合样本量要求的市级监测点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明确负责部门,按时向市教育局提交设立监测点校申请,由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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