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南通市星级招商人员的通知
(三)跟踪管理。市招商引资推进办公室对星级招商人员进行跟踪联系,各县(市)、区要加强对星级招商人员的日常管理。对弄虚作假的取得荣誉的,一经查实,取消星级荣誉,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南通市星级招商人员推荐表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南通市星级招商人员推荐表
2010年 月 日
被推荐
人情况
姓 名
年龄
学历
所在单位
职务
引进项
目概况
引荐项目及到帐明细:
累计到帐: 万美元
所在单位确认意见
县(市)区政府
意 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