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竹业开发项目建设10分。主要考核省、市下达的资金扶持项目任务完成情况。
6.竹业表报工作5分。包括调度统计汇报和重要信息报告。
7.奖扣分。对按时完成2010年竹业开发重点项目(详见附件2)、招商引资工作成效显著、新增笋竹加工龙头企业和笋竹名牌产品等,设置奖励分;对挪用上级下达的项目资金的,给予扣分。
(三)表彰奖励
2010年底,市政府将对竹业开发竞赛活动进行检查评比。根据评比结果,表彰、奖励竹业开发先进单位和成绩显著单位。完成目标任务、评比得分达到100分的,为竞赛达标县。对于未完成当年目标任务,考核评比总分低于100分(不含100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作出书面说明,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加强领导,调整充实竹业开发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抓好竹业竞赛活动的组织、实施、检查、评比等工作,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确保竹业开发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
(二)抓好典型示范。实施科技兴竹战略,走林科教相结合的道路,与高等院校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提升竹林科技园区建设水平,建立丰产示范片、示范户,总结经验,辐射推广。
(三)加大引资力度。要充分利用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这一平台,通过省6?18成果对接会、厦门9?8贸易洽谈会和海峡两岸林业博览会等各种招商活动,广泛吸引外资和社会资金,新办笋竹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笋竹产业。
(四)组建合作组织。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采取政府引导、林农自愿的原则,利用亲情、友情和技术为纽带,组建各种竹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提高竹业经营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水平。
(五)开展技术培训。利用各种媒介和邀请专家、种竹能手,普及科普知识,送科技下乡,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技术培训班,传授最新科技成果,增强竹农科技意识,提高竹林经营科技含量。
(六)制定优惠政策。从政策、项目、资金、税收、融资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营造竹业发展良好环境,调动竹农发展竹业的积极性。
竞赛活动的具体检查评比细则由市林业局负责制定。
三明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