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以打造名院名科、名药名厂、弘扬潮汕中医药文化为重点,建立完善以市中医医院为龙头,以区县级中医院为骨干,以乡村、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点为基础,涵盖预防、治疗、康复、保健、养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区县级中医院的标准化建设和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科、中药房规范化建设。加快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中药产业化。
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作用。完善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深入开展培养名医、创建名科、建设名院和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工作。积极开展群众喜爱的汤剂治疗和针灸、推拿、拔罐、刮痧等中医适宜技术服务。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及重大、疑难疾病防治方面的独特优势,将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纳入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临床救治体系。针对亚健康人群不断增大的情况,发挥中医药“上工治未病”的作用,积极开展亚健康人群的中医药临床诊断和保健服务。
(六)深化医药价格改革。
建立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其余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建立以扣除财政补贴的平均成本为基础,体现医疗机构级别、服务质量的分级定价机制。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分类管理,改革计价方式。建立医用器械、耗材和各种诊断试剂价格监控机制。健全医药价格成本监审制度和监测体系。积极探索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价格谈判机制。
改革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贯彻国家、省规定,对政府定价药品实行最高零售价、流通差率和供货价控制,实行药品差别定价。建立市场调节价药品的价格监控机制。逐步降低和取消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成率,由此减少的收入或形成的亏损通过增加政府投入、调整部分技术服务价格和增设药事服务费等途径同步解决。
(七)加强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制定和实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通过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岗位培训、中医师承等,重点加强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及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和药学技术人才培养。完善标准化、规范化的临床医学和全科医学教育,建立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采取定向培养、到上级医院轮训、集中和对口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适用的基层医药卫生人才。开展面向基层的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和继续医药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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