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0〕15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根据《军队干部转业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8号)的精神,我局将对军转干部进行适应性和专业培训,同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以职位公开、考试考核、择优定岗的办法进行安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应性和专业培训
(一)适应性培训。
1.培训对象。
符合深圳市接收安置条件的2010年军转干部(含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2.培训目的、内容及方法。
通过培训促进军转干部转变角色、提高适应能力、学习地方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地方工作应知应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为主要内容,采取课堂讲授、案例分析、分组研讨、经验分享等方法进行。
3.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为9月10日至9月14日(共5天),培训地点设在深圳国际人才培训中心(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5楼)。
培训报名于9月1日至9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到国际人才大厦一楼大堂办理,报名时凭军官证领取《深圳市2010年军转干部安置考核计分表》核对签名后再领取《听课证》、《体检表》。联系电话:83210779、83210778、13715342888。
培训实行严格考勤制度,学员凭《听课证》上课,记录考勤情况。培训结束后凭听课证领取《深圳市干部培训登记表》,作为新单位记录本年度参训的依据。
(二)专业培训。
1.计划分配军转干部专业培训。
在落实安置单位后根据工作岗位性质、特点及职务分类进行专业培训。主要以行业系统的专业知识、专业要求、专业实际操作训练为主,达到“改善军转干部知识结构,促进工作岗位转换”的目的。按“综合类”、“行政执法类”和“政法类”编班进行专业培训。培训采取授课、网络学习、参观、座谈等方式,注重效果与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含2009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就业技能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