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要求:
(1)报名时携带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文凭原件、近期着军装免冠2寸彩相3张;
(2)现场填写《深圳市2010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一式2份(市军转办现场审核盖章后留存一份,另一份由个人交市考试院办理准考证);
(3)非全日制地方院校毕业的大专以上毕业文凭,须在报名前进行文凭验证,报名时一并提交验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文凭验证在罗湖区宝安北路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六楼);
(4)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仍不报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考试时间。
10月17日(星期日)上午9:3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要求:
(1)提前15分钟到场,即9:15分进场完毕;
(2)军转干部凭准考证及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进场,对号入座;
(3)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
5.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复习资料可到市考试院购买(联系电话:83776655)。
(二)考核。
考试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档案材料进行考核打分。考核分在考试报名现场公示。
1.团级以上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军龄(含入伍时在地方院校学习时间)每年加1分;
(2)正团级(含技术8级以上)加10分,任现正、副团领导职务(行政主官)每月加0.1分(以转业移交职务为准);
(3)荣誉称号加15分,一等功加12分,二等功加10分,三等功加8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只计最高项一次;
(4)在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加5分,满15年加7分;
(5)撤职处分扣11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9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7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5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3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1分,多次处分只计最高项一次;
(6)2009年安置逾期不报到退档的扣8分。
2.营级以下军转干部考核打分办法。
(1)军龄(含入伍时在地方院校学习时间)每年加1分;
(2)荣誉称号加9分,一等功加6分,二等功加4分,三等功加2分。战时获三等功视同二等功,以此类推。多次立功受奖只计最高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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