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10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有关工作的通知


  (3)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加2分,满15年加3分;

  (4)撤职处分扣5分,降职(含降级、降衔)处分扣4分,记大过或留党察看处分扣3分,记过或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扣2分,严重警告(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扣1分,警告(含党内警告)处分扣0.5分,多次处分只计最高项一次;

  (5)2009年安置逾期不报到退档的扣4分。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考试、考核结束后,考试分与考核分相加得出考试考核总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的,考试分高者优先;考试分也相同的,军龄长者优先)。考试考核总成绩于10月19 日(星期二)上午10:00时在市考试院报名大厅的“公告栏”公布2天。

  四、定岗定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入围、体检合格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择优拟定安置分配名单,并下达给有关接收单位。各接收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员定岗定位情况反馈给市军转办,并在军转干部报到后及时办理公务员(职员)聘任相关手续。从2010年开始,军转干部逾期不报到退档的,第二年仍按原安置单位发出报到通知,连续2年逾期不报到退档的,将不予接收安置。

  具体入围名单划定办法:

  1.各职位从志愿报考人员中按职位名额和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划定入围名单;

  2.报考志愿未入围人员,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顺序从剩余空缺职位中公开补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放弃安置考试或不参加补选者统一从补选后的剩余空缺职位中安排。

  附件:深圳市2010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
  深圳市2010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考试报名表

  制表:深圳市军转办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贴半年内

照的免冠

彩色照片

入伍时间

 

军官证号码

 

原部队名称及职务

 

职务等级及任职时间

 

学 历

 

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奖惩情况

 

报考职位 名称

 

职位编号

 

市军转办

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该同志报考         职位。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