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

  (四)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一纳入、五到位”的要求,把修志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圆满完成第二轮省、市、县三级118部志书编修任务。其中,省级志书1部(15卷本75册),市级志书11部,县级志书106部(县志80部,县级市志3部,市辖区志23部)。2011年,市、县和《陕西省志》承编单位要全面启动第二轮修志工作。

  三、积极开展年鉴编纂工作

  (五)加强年鉴编纂工作。地方综合年鉴由同级人民政府主办,本级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每年编纂1部,并公开出版发行。有条件的省、市、县级部门,可编纂专业年鉴。

  (六)提高年鉴编纂质量。编纂地方综合年鉴,要坚持质量第一和创新的原则,力争把年鉴编修成精品佳作。

  四、积极开发地方志资源

  (七)搞好地情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利用。资料是编纂地方志的基础。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加强对地情资料的收集管理和开发利用,积极组织编纂简志、地情资料丛书和旧方志整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手段管理地方志成果。积极开展读志用志活动,扩大地方志书受众面和影响力。

  (八)积极建设地情网站。建设省、市、县地情网站,形成全省地情网站群,并把“陕西省地情网--陕西省地情资料库”作为省政府地情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咨询查询服务。

  五、提高地方志编纂质量和工作效能

  (九)提高地方志编纂质量。坚持质量第一,在突出志书资料性的基础上,增强著述性,确保地方志观点正确,体例严谨,内容全面,特色鲜明,记述准确,资料翔实,表达通顺,文风端正,印制规范。

  (十)提高地方志工作效能。讲求工作效率,缩短编纂、出版周期。推广网上修志,无纸化办公。改进出版方式,在出版纸质志书的同时出版电子版。

  六、加强修志队伍建设

  (十一)强化业务培训。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要把提高编纂人员业务能力作为基础工作,常抓不懈。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知识讲座、工作交流等多种形式和方法,加强编纂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编纂人员的业务能力。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