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度漳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1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大中专院校、各重点企业: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2010年度漳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2010年度漳州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
(漳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0〕17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122号)精神,为持续推进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着力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对食品安全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监管体系,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继续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重点围绕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五类产品、一个行业”即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主要食品污染开展全面治理,强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全程监管,持续推进食品生产加工、市场流通、标准认证、检测预警、企业信用、法制保障、宣传教育“七大”体系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行业自律,提高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卫生水平,有效遏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