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认定莆田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的通知

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新认定莆田市实施素质教育工作先进学校的通知
(莆政办〔2010〕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我市于2000年起先后组织开展了四批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督导评估。根据《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学校督导评估办法》,莆田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度尾中学等19所第三批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及需要重新复核的仙游县实验小学(第一批)进行全面跟踪复查。经综合评议,决定对度尾中学等17所“莆田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予以重新认定。希望被重新认定的学校,再接再厉,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素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为培养和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重新认定的莆田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名单

  中学8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