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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动物重大疫病防控工作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2、资金类:财政部门核拨(预算)资金文件、台帐等一一对应检查。防疫工作经费指除人员工资及福利以外的由县级和乡镇级财政部门核拨(预算)的资金。

  3、现场检查免疫密度计算:现场抽查同时持有免疫证和佩戴免疫标识的畜禽数÷现场抽查畜禽存栏数。

  4、现场检查畜禽产地检疫率计算:乡镇动物产地检疫畜禽数(以检疫证存根上的畜禽数为准)÷乡镇同期出栏畜禽数。

  5、物资储备:现场实地清查实物,验证各种业务统计表。

  6、免疫档案:抽查核对规模场或乡镇免疫档案、防疫员免疫记载及饲养户持有的免疫证。

  7、监测任务完成情况:监测结果与日常采样表一一对应核查。

  8、定点流调和分析评估情况:每月的定点流调原始表格与制发的分析评估通报对应。

  9、病原学监测送样情况: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样情况核对。

  10、复核血清送样情况:与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收样情况核对。

  11、免疫抗体结果与乡镇兽医站工作质量考核相结合情况:以文件为准。

  12、防疫员状况:重点对乡村防疫员专业、素质、收入水平等认真了解。

  13、被检查区县协助进行现场检查,提供与检查内容相关的文件、资料。

  14、基层防疫人员指直接参与免疫注射工作的人员(即疫苗领用人员),包括:从事免疫工作的基层站在编人员、从事免疫工作的临聘人员、村级防疫员。

  15、疫苗计划数:指区县年初上报市级单位的疫苗计划数。

  16、实验室管理:指人员配备、制度建设、试剂管理及使用记录、仪器维护及使用记录、采样单规范填写、样品检测记录及结果报告等。

  (三)采样要求

  1、全部采样工作(采血、记录、编号、分离血清、保存、运输等)由检查组成员和地方工作人员联合进行,联络员监督,按检查方案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检查组应全程参与采样、血清分离和贴封条等工作。

  2、规模场采样时,同一规模场尽量选取不同品种、不同日龄的动物。散养户采样时,一个村2个社不能少于6户。

  3、采样及存放血清用的离心管要带足数量。家畜样品每份不少于5毫升全血,凝固后析出血清不少于1毫升(统一使用1.5mL或2mL离心管);家禽样品每份不少于2毫升全血,凝固后析出血清不少于0.5毫升(统一使用1.5mL离心管)。采样离心管要认真编排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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