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教育;组织建设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参与绩效考评管理;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群工作。
机关党组织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具体工作由人事科承担。
纪检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
四、人员编制
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为7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副处长级)1名;科级领导职数37名(含正科级机关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编制8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固定资产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暂按现模式运行,内设综合科、项目前期科、项目推进协调科、项目督查科。行政编制15名,其中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数8名。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3名。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组织制订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政策和运行机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和建设实施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全市项目建设督查、项目建设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城乡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服务、监督、管理和推进工作;代表市人民政府主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日常协调例会。
(二)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建设管理工作;市规划管理局负责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工作;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的有效衔接。
(三)编制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职责分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与编制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负责提出质量、安全、建筑节能及新技术应用、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的要求;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牵头制定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四)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的职责分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工作,负责相关的验收备案,负责小区内道路验收,负责核实拆迁安置补偿落实情况;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负责牵头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备案,协调落实供水、供电、供气、消防、环保、园林、卫生、教育、民政、市政环卫、物业管理等相关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