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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水稻机收工作的通知


  六是各区县农机部门要进一步核实机收面积和机具配置情况,落实引机数量,及早主动与外地农机部门、机收组织和机手取得联系。要做好供需协调工作,推动派机方和引机方及时交换供求信息,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掌握机收市场动态,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掌握好季节时间差,签订好作业合同,为跨区作业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三、优化服务,提高协调保障

  各地农机主管部门要把机收工作作为全年农机化工作的重点之一,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要密切注意作业期间天气变化和作业市场供求状况,加强机具调度,强化作业市场的宏观引导与调控,推动机具合理有序流动。

  二是大力培育和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协会、农机作业公司等农机服务组织参加农机跨区作业,努力提高跨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

  三是要大力组织推广订单作业、承包服务、“一条龙服务”、“套餐服务”,提高作业效益。要大力推广应用《农机社会化服务作业合同(范本)》,推动供需有效衔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四是要组织合作社、作业队等积极开展帮贫扶困,深入经济困难地区,为困难群众开展包、帮、扶作业,体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和谐与温暖。

  五是要建立和完善跨区机收作业接待服务站,做好外来机手的接待、机具调度、作业安排、维修、供油以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及时向机手发放当地跨区作业价格、作业标准、维修供油服务网点、政策法规等相关资讯材料。

  六是要努力为来渝跨区作业的机手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严禁各种形式的市场封锁、地方保护。组织农机销售、生产企业开展技术巡回指导、售后和“三包”服务,构筑技术服务保障线,保障农机作业的顺利进行。

  第七、各区县农机主管部门要设立跨区作业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确定专人负责,接受农民、机手的信息咨询和投诉,及时妥善处理好作业中的各种纠纷。

  四、强化管理,规范作业市场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进一步规范机收作业市场秩序。

  一是要积极主动与当地石油石化企业联系协调,加强农忙季节和用油集中地区的油料资源调度,推广优先加油卡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增加乡镇加油站网点数量,采取“加油车田间流动加油”等各种便民措施,强化对农用燃油市场价格的监管,确保农业机械用油,维护农业用油市场秩序和价格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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