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在市内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时,到转入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社会保障卡确认后,可继续使用原参保地发放的社会保障卡。
持卡人初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免费,挂失补卡及因个人原因的损坏换卡应收取工本费,收费项目和标准根据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应用管理
社会保障卡应用推进计划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医保“一卡通”是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突破口,各地应根据全市统一要求,及时完成相关系统建设和卡应用环境准备。今后逐步将劳动保障各项业务纳入社会保障卡应用范围。要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护持卡人的个人隐私,有效使用社会保障卡有关信息。
(九)黑名单管理
黑名单是指由于持卡人因故办理卡挂失或损坏补卡等原因终止卡功能,或者由于欠费等情形致使参保人不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产生的所有数据资源。黑名单管理主要是指黑名单的收集、分发、上传、存储、检索和更新等,并通过网络实时提供各相关卡应用机构共享,确保黑名单卡不能正常使用。市、县(市)分别对本地黑名单进行管理,全市所有黑名单信息必须及时上传到市社会保障卡数据中心。
(十)金融功能管理
社会保障卡加载具有金融借记功能的隐形磁条和符合金融卡标准的具有电子钱包功能的非接触式芯片。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加载方案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合作金融机构由市级劳动保障部门会同市级财政部门共同商定。
五、实施步骤
(一)应用突破阶段(2011年1月--2011年10月)。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将医疗保险就医结算作为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突破口。5月底前完成社会保障卡部、省注册备案;8月底前完成卡管理系统平台和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平台建设;9月底前完成医保定点单位接口改造和读卡机具调整并发放第一批社会保障卡,实现全市医疗保险就医结算“一卡通”;10月底前完成与省异地结算平台对接,并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一卡通”。
(二)应用拓展阶段(2011年11月--2013年12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创建和优化社会保障卡应用环境,扩大社会保障卡发卡人群,并积极拓展社会保障卡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应用,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
六、工作要求